太原國徽廠家批發(fā)價格
發(fā)布時間:2024-11-20 01:26:04太原國徽廠家批發(fā)價格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樣式:第二、軍徽,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為鑲有金黃色邊之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甲)軍徽用作帽花時,其制法及尺寸如下:(一)五角紅星的圓周半徑為十五公厘(略作二公厘高之凸形),每個角均為三十六度,外鑲一點五公厘寬之金黃色邊。(二)“八一”為宋體漢字,適當地置于紅星內。(乙)軍徽用于臂章、獎狀、文書、車、船、飛機及建筑等物時,則按照上述尺寸此例放大或縮小。1949年6月15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簽署《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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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徽是人們警察的威嚴的標志和象征。公安部對于警徽的質量性能專門制定了一項行業(yè)標準GA 244-2000《人民警察警徽技術標準》。該標準雖然也是強制執(zhí)行標準,但是畢竟不是國家強制標準,在規(guī)范化、實用性、權威性有待商榷。由于GA 244-2000標準是在二十年前制定的標準,其制造工藝和技術已經不能代表當下水平,而警徽對于人民警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警徽檢測目前來講,國家已經開始著手修訂警徽檢測標準,相信不久的將來,我們就會看到標準的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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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用過的72式警察帽徽:1981年,公安部六局(武裝民警局)三處從北京、上海、天津、武漢等四個城市的公安部門抽調裝備人員以及解放軍總后軍需部服裝研究所的人員組成警服警徽式樣設計專班,對人民警察帽徽顏色、式樣作了較大的改革設計。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八三”式人民警察帽徽正式誕生?!鞍巳笔饺嗣窬烀被沼蓢铡⒍芘?、長城、松枝組成。形制為金色松枝簇擁下的藍色盾牌,盾牌中部為國徽,盾尖為金色長城圖案。國徽是國家的標志和象征;盾牌是人民警察的象征,表明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和社會主義國家的堅強保衛(wèi)者;長城象征著人民警察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的鋼鐵長城;松枝象征人民警察堅毅品質和戰(zhàn)斗意志。帽徽縱徑53毫米,橫徑50毫米。此帽徽也被公安部定為人民警察的警徽。帽徽設置也有大小兩種款式,大帽徽裝訂在大檐帽和棉帽上,小帽徽裝訂在女式短筒帽和貝雷帽上。1984年1月1日,“八三”式警服首先裝備北京市公安民警。之后相繼在津、滬、穗、漢等大城市和沿海一些重點城市以及邊境地區(qū)民警換裝,1985年全國公安干警換裝完畢。此帽徽從1984年開始一直使用至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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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中國成立至今,已經72年了,我們由摸索探尋社會主義道路到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在這不同的歷史階段,人民警察的帽徽,也先后進行了七次修改。從不斷修改調整中,也可以看出我們黨和國家領導人對于人民警察正規(guī)化建設都十分關心。解放初期,人民警察沒有單獨使用的警察帽徽,佩戴的是與人民解放軍一樣的帽徽——紅色五角星,五星中央有“八一”兩字。1950年2月,公安部擬定《公安部及其所屬武裝部隊服裝樣式》(草案),2月8日上報政務院。2月11日政務院總理周恩來批準了這一草案。帽徽基本上參照解放軍帽徽的樣式,僅將紅五角星內的“八一”兩字改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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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徽是代表國家的徽章,為國家象征之一,也是民族的象征。法律規(guī)定,不得隨意制作、使用,更不得私自販賣;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jié)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下列機構應當懸掛國徽:(一)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三)中央軍事委員會;(四)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五)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六)外交部;(七)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政府可以懸掛國徽,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規(guī)定。國徽應當懸掛在機關正門上方正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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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違反前兩款規(guī)定的,沒收非法制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警徽是人民警察的標志和象征,由國徽、盾牌、長城、松枝成。國徽是國家的標志和象征,表明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衛(wèi)者; 盾牌是人民警察的象征,表明人民警察保衛(wèi)人民的神圣職責; 長城象征人民警察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的鋼鐵長城; 松枝象征人民警察的品質和戰(zhàn)斗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