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警徽制作廠家
發(fā)布時間:2024-11-04 01:26:56臨汾警徽制作廠家
第一條為了維護人民警察警徽的尊嚴,正確使用警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警徽圖案由國徽、盾牌、長城、松枝和飄帶構(gòu)成。國徽襯地和垂綬為正紅色,盾牌襯地為深藍色,長城、松枝和飄帶為金黃色。第三條 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標志。人民警察必須愛護警徽,維護警徽的尊嚴。第四條 警徽及其圖案的使用范圍:(一)授銜、授裝、宣誓、閱警等重大儀式;(二)人民警察機關(guān)及其事業(yè)單位的重要建筑物、會場主席臺;(三)人民警察機關(guān)頒發(fā)的獎狀、榮譽章、證書、證件;(四)人民警察報刊、圖書及其他出版物;(五)警服、警帽、警用交通工具、標志等物品。除前款規(guī)定的情形外,使用警徽及其圖案應(yīng)當經(jīng)地(市)級以上人民警察機關(guān)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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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9月15日林伯渠電告上海市長陳毅 :“國徽的制作,決定采用鋼模軋制法,請你處負責交由上海廠商承作,并派專門技術(shù)人員監(jiān)制?!薄捌澟赊k公廳科長丁潔如同志攜帶國徽石膏浮雕兩面、方格墨線圖、縱斷面圖以及使用辦法制造說明等前往你處洽辦”。1950年9月17日周總理批示“照辦”的余心清報告稱:“制作的計劃,擬第一批先制大號(1米)八個,中號的(八十公分)六十個,小號的(六十公分)八十個,并希望在10月1日國慶節(jié)前制作完畢。”1950年9月23日梁藹然、陳昭報告稱:“(一)上海不能作鋼模也沒有壓制一米大的浮雕機器,因此,已確定將國徽刻木型翻砂澆銅。(二)一米大的國徽銅片浮雕,在九月二十五日可先做出兩只,以后按日制做兩只,到二十八日八只國徽可全部完成。(三)二十五日做出的兩只國徽擬先送西南、西北兩地,第二批送中南、東北,第三批帶回北京,后一批留滬?!?950年10月23日余心清報告稱:八座“在上海制作的銅質(zhì)國徽,業(yè)已送發(fā)給各大行政區(qū)(軍政委員會)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另有一米大的兩座又六十公分大的鋁質(zhì)國徽一座帶回北京,均經(jīng)送請總理看過?!本C上所述,第一批金屬國徽鑄造地為上海市,而第一枚金屬國徽是9月25日做出送西南和西北兩地的其中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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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8月18日,國徽的終設(shè)計方案(清華大學(xué)雕塑教授高莊國徽立體浮雕模型設(shè)計塑造)被采用后,為確保建國一周年當天懸掛國徽,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制定了完善的計劃和緊密的部署。1950年9月3日,周總理批示“照辦”的余心清、孫起孟報告內(nèi)容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wù)院、懷仁堂、外交部所懸掛的國徽,一律用木刻,限于十月一日前作好掛上,由鐘靈同志負責辦理?!薄案黢v外大使館的國徽,一律木刻,限十五日前作好,由王倬如同志與美術(shù)供應(yīng)社接洽辦理,然后由飛機分別送達?!边@批在北京制作的木刻國徽,是新中國第一批國徽,而第一枚國徽在9月15日前作好送達各駐外大使館的國徽中產(chǎn)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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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徽何時提上新中國議事日程?1949年6月16日下午八時,新政治協(xié)商會議籌備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召開,周恩來主持。會議決定分設(shè)六個小組討論問題,其中的第六小組負責“擬定國旗、國徽、國歌方案”。第六小組組成人員:組長馬敘倫(中國民主促進會負責人),副組長葉劍英(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沈雁冰(即茅盾,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席),組員有張奚若、田漢、馬寅初、鄭振鐸、郭沫若、翦伯贊、錢三強、蔡暢、李立三、張瀾(劉王立明代)、陳嘉庚、歐陽予倩、廖承志等13人,秘書由彭光涵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