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臺國徽廠家定做
發(fā)布時間:2023-06-28 02:08:29豐臺國徽廠家定做
國徽的顏色是“金紅二色”?!秶辗ā芳热灰?guī)定了國會的顏色是“金紅二色”,就絕不會允許第二種顏色存在。因此,國徽的顏色只能是“金紅二色”,國徽有“金紅二色”和“黃紅二色”兩個類型的言論是完全站不住腳的。目前有言論認為:“國徽的顏色主要是“金紅二色”與“黃紅二色”兩個類型?!?,還認為:“《國徽法》第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國徽按照1950年的《國徽圖案》和《制作說明》制作,無法保證國徽顏色的統(tǒng)一?!薄翱梢?,國徽顏色要保持一致,《國徽法》須修改完善。”持這種觀點的人,要么是認識方面出現重大偏差,要么是法律法規(guī)知識淺薄。我國《立法法》一項基本規(guī)則是“后法優(yōu)于前法”,即所有法律法規(guī)新的規(guī)定與舊的規(guī)定不一致時,適用新的規(guī)定。那么,《國徽圖案說明》公布在前(1950年6月28日),《國徽圖案制作說明》公布在后(1950年9月20日),公布在前的只是“圖案說明”, 公布在后的才是“制作說明”。所以,《國徽圖案說明》是總綱,《國徽圖案制作說明》是細則和補充,《國徽圖案說明》沒有說明涂色,《國徽圖案制作說明》明確描述了涂色。所以,國徽的顏色只能是“金紅二色”,不存在修改完善《國徽法》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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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維護人民警察警徽的尊嚴,正確使用警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警徽圖案由國徽、盾牌、長城、松枝和飄帶構成。國徽襯地和垂綬為正紅色,盾牌襯地為深藍色,長城、松枝和飄帶為金黃色。第三條 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標志。人民警察必須愛護警徽,維護警徽的尊嚴。第四條 警徽及其圖案的使用范圍:(一)授銜、授裝、宣誓、閱警等重大儀式;(二)人民警察機關及其事業(yè)單位的重要建筑物、會場主席臺;(三)人民警察機關頒發(fā)的獎狀、榮譽章、證書、證件;(四)人民警察報刊、圖書及其他出版物;(五)警服、警帽、警用交通工具、標志等物品。除前款規(guī)定的情形外,使用警徽及其圖案應當經地(市)級以上人民警察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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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6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罪的決定:“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薄霸诠妶龊瞎室庖苑贌p、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jié)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guī)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國徽法》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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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徽顏色是“金紅二色”。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辦公廳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制作說明》第五條規(guī)定:“國徽之涂色為金紅二色:麥稻、五星、天安門、齒輪為金色,圓環(huán)內之底子及垂綬為紅色;紅為正紅(同于國旗),金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澤之金)?!?991年3月2日通過,并于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第二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按照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辦公廳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圖案制作說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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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懸掛警徽,應當置于顯著位置。使用警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嚴格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縮小。不得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guī)格、顏色的警徽。第六條警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于:(一)商標、商業(yè)廣告;(二)日常生活的陳設布置;(三)私人婚、喪、慶、悼活動;(四)娛樂活動;(五)其他有礙于警徽莊嚴的場合或者物品。第七條警徽為人民警察專用標志,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持有、使用、制作、仿造、偽造和買賣警徽,也不得使用與警徽及其圖案相類似的標志。